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★★★ 教育部通報(110.5.20更新)有關「居家線上教學/辦公」與「線上教學實施」等相關訊息 ★★★

因應國內疫情警戒升級,為降低群聚感染之風險,維護學校師生健康及學習權益,自110 年5 月19 日(三)起至5 月28 日(五)止,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因應疫情停止到校,進行居家線上學習。有關教職員工(含兼行政職務教師、兼任及代理教師)出勤管理及教師授課形式,請採彈性、從寬處理原則,說明如下:


一、有關教職員工居家線上教學/辦公:
(一)國教署已於本(110)年5 月19 日通函各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及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,請學校考量維持校務運作及線上學習之需要,適度提高教職員工居家線上教學/辦公人力,並強化各項防疫措施。
(二)
為降低上班移動之感染風險,請學校在維持基本校務運作及線上學習需要之前提下,提高教職員工居家上班人數,可就有「懷孕」、「有12 歲以下子女須照顧者」、「實施自主健康管理期間者」、「有同住家人實施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者」,4 類情形之一者可優先居家線上教學/辦公,但不以上述4 類者為限。
(三)
教職員工居家線上教學/辦公,屬防疫期間應變之出勤方式,視同正式上班,非防疫照顧假,當事人無需請假,且學校不得再要求其申請家庭照顧假/防疫照顧假而不支薪。惟教職員工如因請防疫照顧假、家庭照顧假等事由未進行居家線上教學/辦公者,則依差勤相關規定辦理。


二、線上教學實施:

(一)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改採線上教學,學生居家遠端學習不到校,線上教學為正式課程,暑假期間不另行補課為原則。
(二)教師得視學生年齡階段,以同步視訊、非同步預錄影片、線上學習資源、公視徵用頻道、通訊軟體進行課程作業指導等多元方式,均可視為教師進行課程教學之工作內容。
(三)
在課程、教學與評量方式,授權學校以彈性多元方式處理,並採從寬認定為原則。


三、有關前揭線上教學,如涉及教師授課節數之認定及鐘點費之支給,請各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採彈性、從寬認定原則處理。


四、請各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依此通報儘速辦理,公文後補。疫情期間,本部將視需要滾動修正相關規定,請皆以最新通報規定為準。



如有疑問請洽以下窗口:

   (一)國教署高中職組:04-37061130;e-3210@mail.k12ea.gov.tw

   (二)國教署國中小組:02-7736-7498;e-j214@mail.k12ea.gov.tw

   (三)國教署人事室:04-37061534 e-p212@mail.k12ea.gov.tw

   (四)國教署主計室:04-37061624 e-a116@mail.k12ea.gov.tw